據越媒報道,越南將準備采取“疫苗護照”措施。3月26日,越南疫情防控國家指導委員會在工作會議上提出,各相關部門要隨時準備為已接種新冠疫苗的人群入境越南提供便利條件。
據報道,允許使用“疫苗護照”的人群為:已接種了新冠疫苗的外國商人、專家,以及入境越南旅游、交流的人員,此外還有已經接種了疫苗并需要回國的越南人。但是,這些人所接種的疫苗須是越南官方認證為合法疫苗、并在符合規定的醫療機構接種的。
越南媒體此前就報道指出,對越南旅游市場來說,“疫苗護照”被視為重啟國際旅游的重要措施。
在本月更早之前,泰國和新加坡就已宣布研究推出“疫苗護照”。
目前,泰國已經宣布從4月開始允許已經接種新冠肺炎疫苗的外國游客入境該國6個主要旅游省份(即普吉島、甲米、攀牙、蘇梅島、春武里和清邁),盡管入境游客還需在指定地點隔離7天。屆時,入境泰國的游客預計也必須出示符合規定的新冠疫苗接種證明。
此外,新加坡也正在與有意愿的國家商討,相互承認新冠疫苗接種證明。
泰國普吉島將于4月對外國游客“開放”。
但是,各個東盟國家的疫情處在不同的階段,例如印尼、菲律賓和馬來西亞的日增病例數仍在一千到數千的高位,并且各個國家的疫情防控措施也有差別。專家認為,這將影響各國之間對“疫苗護照”的互認,免疫效果、數據安全、疫苗分配不公等問題也構成了阻礙。因此,要實現“疫苗護照”在東盟各國的互認和通行,仍需要較長一段時間。
[來源:中越加、《曼谷郵報》、《環球時報》]